豫建科协【2020】11号
关于集中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宣传推介
助力会员企业复工复产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相关企业:
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,会员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迫在眉睫。为深入贯彻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关于“一手抓防控,一手抓复工”的决策部署,做到防疫一丝不苟、复工精准施策,推动会员企业疫后业绩爆发式增长,经研究,决定集中开展一次新产品新技术宣传推介、助力会员复工复产活动。
一、宣传推介的新产品新技术范围
依据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,经过型式审核、技术检测合格,并经过相关专家审查或评审的新产品新技术。
二、宣传推介的对象及原则
宣传推介的对象:以宣传推介独立或合作(无权属争议)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为主。
宣传推介的原则:企业自愿、公开公平、诚实守信、会员优惠、非营利性。
三、宣传推介新产品新技术需提供的资料
1、公司简介(文字+1~2张公司标识或背景图片);
2、拟宣传推介的新产品新技术介绍,包括名称、特点、优势、适用范围等(文字+图片);
3、新产品新技术检测合格报告(有效期内);
4、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宣传推介承诺书(签章);
5、其它相关资料。
四、宣传推介的方式
1、网络宣传推介。将新产品新技术相关信息编辑,在门户网、公众号和会员群免费发布,拓展经营渠道,扩大对外影响。
2、文本宣传推介。将新产品新技术的相关信息编印成宣传册(页),由会员和协会议定潜在客户名单,以协会名义,分别邮寄或分送至潜在客户。
3、会议宣传推介。疫情结束后,由协会和会员议定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参会人员等相关事项,以协会名义筹划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推介。
五、宣传推介的程序
1、拟宣传推介新产品新技术的会员企业,以电话等形式,向协会提出申请,双方商定宣传推介的时间、方式等相关事宜;
2、拟宣传推介新产品新技术的会员企业,将相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;
3、协会充分征求拟宣传推介新产品新技术的会员企业意见,完成宣传推介的组稿、设计和编辑,并按双方约定,协调完成相关筹备工作;
4、按双方约定的宣传推介时间、方式及要求,组织实施。
六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参与宣传推介活动
1、拟宣传推介产品或技术,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、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;
2、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、弄虚作假、不讲诚信的;
3、消费者对所推介产品或技术提出过严重质量问题,并经查属实的;
4、所推介的技术或产品质量严重下降,或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,且造成严重后果的;
5、拟推介新产品新技术存在成果或权属争议的。
七、几点要求
一要高度重视。此次活动,旨在盘活会员资源,拓展经营渠道,扩大对外影响,助力会员复工复产,推动全省建设科技创新与发展,务必引起高度重视。
二要积极参与。活动既与每个会员企业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,又是协会解决服务会员企业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的实际行动,只有会员企业广泛参与,才能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。
主 办:河南省建设科技协会
地 址:河南建设大厦14楼1404
联系人:刘广文
电 话:13837895118
2020年3月18日